I.課程簡介
一、內容概述與要求
法理學是法學學科知識體系中的基礎理論學科,它涉及法理學概述、法的本體、法的起源與發展、法的運行、法的價值、法與社會等不同的知識系統,本課程除了包含法學的基礎 知識之外,還包含了許多重要的法學理論問題。本課程要求掌握知識,理解理論,了解國內法理學研究動態。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二)試卷結構:滿分 150 分。
1.單項選擇題(5 題,每題 3 分,共 15 分)
2.多項選擇題(5 題,每題 3 分,共 15 分)
3.判斷題(10 題,每題 3 分,共 30 分)
4.簡答題(3 題,每題 20 分,共 60 分)
5.分析題(1 題,共 30 分)
(三)考試時間:75 分鐘。
II.知識要點與考核要求
一、法律人才的素養
知識要點:
(一)現代公民的基本素養1.主體意識
2.權利意識
3.參與意識
4.平等意識
5.寬容態度
6.法治觀念
7.責任觀念
8.理性精神
9.人本觀念
10.全球意識
(二)法律人才的基本素養1.基礎素質
2.法律素質考核要求:
理解:現代公民的基本素質;掌握: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質。
二、法理學概述
知識要點:
(一)法理學的性質及其在法學體系中的地位 1.法理學是法學的一般理論
2.法理學是法學的基礎理論
3.法理學是法學的方法論
4.法理學是法學的意識形態
(二)中國法理學 1.中國法理學的歷史
2.中國法理學的體系考核要求:
了解:法理學的性質及其在法學體系中的地位;理解:中國法理學。
三、法的概念
知識要點:
(一)法概念的語義分析
(二)法的本質
1.馬克思主義關于法的本質概述
2.法的階級本質
3.法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決定性
(三)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調整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
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范
3.法是規定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范
4.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范
(四)法的局限性考核要求:
了解:法概念的語義分析;理解:法的局限性;掌握:法的本質、法的基本特征。
四、法的淵源、分類與效力
知識要點:
(一)法的淵源 1.法的淵源的含義
2.法的淵源的科學內涵
3.法的淵源的重大意義
4.法的淵源的類別
5.當代中國法的淵源(正式淵源與非正式淵源)
(二)法的分類 1.國內法與國際法
2.公法與私法
3.成文法與不成文法
4.實體法與程序法
5.根本法與普通法
6.一般法與特別法
(三)法的效力 1.法的效力的概念
2.法的效力與法的實效
3.法的效力范圍
4.法的效力沖突及其解決的原則考核要求:
了解:法的淵源的含義,法的淵源的類別,法的效力的概念;理解:當代中國法的正式淵源
與非正式淵源,法的效力與法的實效;掌握:當代中國法的正式淵源,法的分類,法的效力 范圍,法的效力沖突及其解決的原則。
五、法的要素
知識要點:
(一)法的要素釋義1.法的要素的定義
2.法的要素的分類
(二)法律概念1.法律概念釋義
2.法律概念的分類
(三)法律規則1.法律規則釋義
2.法律規則的分類
(四)法律原則1.法律原則釋義
2.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的區別
3.法律原則的分類
4.法律原則的適用考核要求:
了解:法的要素釋義,法律概念;理解:法律原則;掌握:法律規則、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 的區別,法律原則的適用。
六、權利和義務
知識要點:
(一)歷史上的權利觀和義務觀1.西方歷史上的權利和義務概念
2.中國歷史上的權利和義務概念
(二)權利和義務概念
1.權利和義務是法學的核心范疇
2.權利和義務釋義
(三)權利和義務的分類
(四)權利和義務的關系考核要求:
了解:歷史上的權利觀和義務觀;理解:權利和義務的分類、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掌握:權 利和義務的概念。
七、法律體系
知識要點:
(一)法律體系釋義
1.法律體系的概念和特點
2.法律體系與相關概念之異同
(二)法律部門及其劃分1.法律部門的概念和特點
2.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和原則
(三)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考核要求:
了解:法律體系的概念,法律部門的概念;理解:法律部門的劃分原則;掌握:法律部門的 劃分標準,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
八、法律行為
知識要點:
(一)法律行為釋義1.法律行為的概念
2.法律行為的基本特征
(二)法律行為的結構1.法律行為的內在結構
2.法律行為的外在結構
(三)法律行為的分類1.法律行為分類標準
2.法律行為的基本分類考核要求:
了解:法律行為的概念;理解:法律行為的結構,法律行為的分類;掌握:法律行為的基本 特征。
九、法律關系
知識要點:
(一)法律關系的概念和分類1.法律關系釋義
2.法律關系分類
(二)法律關系的主體1.法律關系主體的種類
2.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
(三)法律關系的客體
1.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和特征
2.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
(四)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法律事實的種類
考核要求:
了解:法律關系主體的含義和種類,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法律關系的分類、 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掌握:法律關系釋義,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法律事實的種類。
十、法律責任
知識要點:
(一)法律責任釋義1.法律責任的定義
2.法律責任的本質
3.法律責任的構成
4.法律責任的種類
(二)法律責任的認定與歸結法律責任認定與歸結的原則
(三)法律責任的承擔1.法律責任承擔的方式
2.法律責任的免責考核要求:
理解:法律責任承擔的方式,法律責任的免責;掌握:法律責任的釋義、法律責任認定與歸
結原則。
十一、法律程序
知識要點:
(一)法律程序概述1.法律程序釋義
2.法律程序對法律行為的調整方式
(二)正當法律程序
1.正當法律程序的歷史發展
2.正當法律程序的構成要件
3.正當法律程序的價值考核要求:
了解:正當法律程序的歷史發展;理解:法律程序的釋義;掌握:法律程序對法律行為的調 整方式、正當法律程序的構成要件、正當法律程序的價值。
十二、法的歷史
知識要點:
(一)法的起源
1.法起源的一般規律
2.法與原始習慣的區別
(二)法的歷史類型1.奴隸社會法律制度
2.封建社會法律制度
3.資本主義法律制度
(1)資本主義法的原則
(2)資本主義國家的兩大法系
4.當代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和當代中國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考核要求:
了解:奴隸社會法律制度、封建社會法律制度;理解:法起源的一般規律,法與原始習慣的區別;掌握:資本主義法的原則,資本主義國家的兩大法系,當代中國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十三、法律演進
知識要點:
(一)法律繼承1.法律繼承概念
2.法律繼承的原因
3.法律繼承的內容
(二)法律移植1.法律移植概念
2.法律移植的理論
3.法律移植的必然性
了解:法律移植的理論;理解:法律繼承的原因;掌握:法律繼承的概念,法律繼承的內容, 法律移植的概念,法律移植的必然性。
十四、法的制定
知識要點:
(一)立法概述1.立法的概念
2.立法的特征
(二)立法體制1.立法體制釋義
2.中國現行立法權限劃分體制
(三)立法過程與立法程序1.立法過程
2.立法程序
(四)立法的原則
當代中國立法的基本原則考核要求:
了解:立法的概念,立法體制的概念,立法過程;理解:立法的特征,立法程序;掌握:中 國現行立法權限的劃分體制,當代中國立法的基本原則。
十五、法的實施
知識要點:
(一)守法 1.守法的概念
2.守法的根據和理由
3.守法的條件
(二)執法
1.執法的概念與特征
2.執法的類別
3.執法的原則
(三)司法
1.司法的概念與特征
2.司法體系
3.司法的原則考核要求:
了解:守法的概念、根據、理由、條件;理解:執法的概念與特征,執法的類別,司法的概 念,司法體系;掌握:執法的原則,司法的特征,司法的原則。
十六、法律職業
知識要點:
(一)法律職業概述
1.法律職業的概念與特征
2.法律職業的形成
(二)法律職業技能與倫理
(三)法律職業制度考核要求:
了解:法律職業技能與倫理,法律職業制度;掌握:法律職業的特征,法律職業的形成。
十七、法律方法
知識要點:
(一)法律方法概述1.法律方法概念
2.法律方法的內容
(二)法律推理 1.法律推理的概念
2.法律形式推理
3.法律辯證推理
(三)法律解釋 1.法律解釋的概念
2.法律解釋的原則
3.法律解釋的方法
(四)法律論證 1.法律論證的概念
2.法律論證的方法考核要點:
了解:法律方法的概念和內容;理解:法律推理概念,法律解釋的概念,法律論證的概念; 掌握:法律形式推理,法律辯證推理,我國法律解釋權限的劃分,法律解釋的原則,法律解釋的方法,法律論證的方法。
十八、法的價值概述
知識要點:
(一)法的價值釋義1.價值的概念
2.法的價值的概念
(二)法的價值體系1.法的價值體系釋義
2.法的目的價值體系
3.法的形式價值體系
4.法的評價標準體系
(三)法的價值的沖突與整合1.法的價值沖突
2.法的價值整合考核要求:
了解:價值概念,法的價值概念,法的價值體系釋義;理解:法的價值沖突與整合;掌握: 法的目的價值體系,法的形式價值體系。
十九、法的基本價值
知識要點:
(一)法與秩序1.秩序釋義
2.法對秩序的維護作用
(二)法與自由1.自由釋義
2.法對自由的確認和保障
(三)法與效率1.效率釋義
2.法對效率的促進作用
(四)法與正義1.正義釋義
2.法對正義的實現作用考核要求:
了解:秩序、自由、效率、正義的釋義;理解:法對秩序的維護作用,法對效率的促進作用; 掌握:法對自由的確認和保障,法對正義的實現作用。
二十、法與人權
知識要點:
(一)人權的概念1.人權的含義
2.人權的價值
3.中國社會主義人權綱領
(二)法對人權的保護1.人權的國內法保護
2.人權的國際法保護考核要求:
了解:人權的含義;理解:人權的價值;掌握:中國社會主義人權綱領,人權的國內法保護, 人權的國際法保護。
二十一、法與政治
知識要點:
(一)法與政治的基本關系
1.法與政治的關系
2.法對政治的功能
(二)法與國家的基本關系1.法與國家的關系
2.一國兩制與當代中國法律
(三)執政黨的政策與法律1.政黨政策的層次性
2.執政黨政策與法律的關系
(四)法與民主1.民主釋義
2.民主是法治的基礎
3.法治是民主的保障考核要求:
了解:法與政治的基本關系;理解:法與國家的基本關系,執政黨政策與法律的關系;掌握: 法與民主。
二十二、法與文化
知識要點:
(一)法與文化的一般原理1.文化的概念
2.法與文化的相互作用
(二)法與道德1.道德的概念
2.法與道德的聯系與區別
(三)法與宗教1.宗教的概念
2.宗教與法的關系
(四)法律文化 1.法律文化的概念
2.法律文化的構成與作用
3.培育社會主義先進法律文化
考核要求:
了解:法與文化的一般原理,法律文化;理解:法與宗教;掌握:法與道德。
第二部分:民法學
一、內容概述與要求
民法學是對民事法律制度和理念的研究,乃是法學體系中的重要基礎學科。民法學的學 習涉及到民法總論、物權、債權、人身權、繼承權以及民事責任等諸多知識和理論。對這些 的準確把握是培育民法思維的重要前提,也是理解法治概念的根本保障。本課程要求掌握各種重要的民法規則,并在此基礎上培育民法思維。同時還要求結合一些實際案例進行學習,加深對知識和理論問題的理解。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二)試卷結構:滿分 150 分。
1.單項選擇題(5 題,每題 3 分,共 15 分)
2.多項選擇題(5 題,每題 3 分,共 15 分)
3.判斷題(10 題,每題 3 分,共 30 分)
4.簡答題(2 題,每題 20 分,共 40 分)
5.案例分析題(2 題,每題 25 分,共 50 分)
(三)考試時間:75 分鐘
II.知識要點與考核要求
一、民法概述
知識要點: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調整對象
(三)民法的特點
(四)民法的體系
(五)民法的淵源
(六)民法的適用范圍考核要求:
了解:民法的體系;理解: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的淵源、民法的適用范圍; 掌握:民法的特點。
二、民法的基本原則
知識要點:
(一)平等原則
(二)意思自治原則
(三)公平原則
(四)誠實信用原則
(五)公序良俗原則
掌握:平等原則、意思自治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
三、民事法律關系
知識要點:
(一)民事法律關系概述
1.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
2.民事法律關系的分類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2.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3.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
(三)民事法律事實
1.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和意義
2.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考核要求:
了解: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和意義;理解: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掌 握:民事法律關系的分類、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四、自然人
知識要點:
(一)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1.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
2.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特征
3.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開始
4.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終止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1.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
2.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劃分
3.自然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宣告
4.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終止
5.自然人的訴訟行為能力
(三)自然人的民事責任能力
(四)監護
1.監護的概念
2.監護人的設定
3.監護權的內容
4.監護關系的終止
(五)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戶籍和身份證
(六)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七)個體工商戶與農民承包經營戶考核要求:
了解: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戶籍和身份證;理解:自然人的民事責任能力,個體工商戶與 農村承包經營戶;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與宣告 死亡。
五、合伙
知識要點:
(一)合伙的概念
(二)合伙人的出資和合伙財產
(三)合伙的債務承擔
(四)合伙的內部關系
(五)退伙和入伙
(六)隱名合伙
(七)合伙終止
考核要求:
了解:合伙的概念;理解:隱名合伙、合伙終止;掌握:合伙人的出資和合伙財產、合伙的 債務承擔、合伙的內部關系、退伙和入伙。
六、法人
知識要點:
(一)法人制度概述
1.法人的概念與特征
2.法人的分類
(二)法人的設立
1.設立中的法人應具備的條件
2.法人設立的原則
(三)法人的民事能力
1.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2.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3.目的范圍對企業法人的限制
4.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
(四)法人的機關及法人的分支機構
(五)法人的變更與終止考核要求:
了解:法人的機關及法人的分支機構;理解:法人的變更與終止;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 與分類,法人的設立,法人的民事能力。
七、民事權利
知識要點:
(一)民事權利的概念
(二)民事權利的分類
1.人格權、財產權、知識產權、社員權
2.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形成權
3.絕對權和相對權
4.主權利與從權利
5.既得權與期待權
(三)民事權利的行使和保護考核要求:
了解:民事權利的行使與保護;理解:民事權利的概念;掌握:民事權利的分類
八、物
知識要點:
(一)物
1.物的概念和特征
2.物的分類
(二)貨幣和有價證券考核要求:
了解:物的概念、特征和分類;理解:貨幣和有價證券
九、民事行為
知識要點:
(一)民事行為的概念
(二)民事行為的分類
(三)民事行為的成立
(四)意思表示
(五)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
(六)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行為
1.絕對無效的民事行為
2.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3.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4.相對特定第三人無效的民事行為
5.民事行為被確認絕對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
(七)附條件與附期限的民事行為考核要求:
了解:民事行為的概念、民事行為的分類;理解:民事行為的成立、意思表示、附條件和附 期限的民事行為;掌握: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行為。
十、代理
知識要點:
(一)代理概述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代理關系
3.代理的類型
(二)代理權
1.代理權的取得
2.代理權行使的一般要求
3.代理權行使的限制
(三)無權代理
1.無權代理的概念和類型
2.無權代理的法律效果
(四)代理關系的消滅考核要求:
了解: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關系、代理類型;理解:代理關系的消滅;掌握:代理權的 取得,代理權行使的一般要求,代理權行使的限制,無權代理。
十一、期限與訴訟時效
知識要點:
(一)訴訟時效的概述
1.訴訟時效的概念
2.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
3.訴訟時效的分類
4.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二)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中止和延長
(三)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效果
1.訴訟時效屆滿的效果
2.時效利益的拋棄
(四)期間與期日
1.期間的概念
2.期間的分類
3.期限的計算
考核要求:
了解: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訴訟時效的分類、訴訟時效屆滿的效果;理解:訴訟時效的概 念、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期間與期日;掌柜我: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中止和延長。
十二、物權概述
知識要點:
(一)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權的分類
1.所有權與他物權
2.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3.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
(三)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1.平等保護原則
2.物權法定原則
3.公示公信原則
(四)物權的保護
1.物權保護概述
2.確認物權請求權
3.物權請求權考核要求:
了解:物權的保護;理解:物權的分類;掌握:物權的概念和特征、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十三、物權變動
知識要點:
(一)不動產物權的變動模式
(二)動產物權的變動
1.動產物權變動概述
2.交付的特殊方式
(三)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1.關于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 對物權變動的影響
2.繼承和受遺贈取得物權
3.合法建造房屋、拆除住房等事實行為
4.征收
(四)不動產登記制度
1.不動產登記的概念
2.登記機關的審查義務
3.幾種特殊的登記制度
(1)更正登記
(2)異議登記
(3)預告登記
4.登記機構的責任考核要求:
了解:不動產登記的概念、登記機構的審查義務;理解:登記機構的責任;掌握:更正登記、 異議登記、預告登記。
十四、所有權
知識要點:
(一)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征
(二)所有權的權能
1.占有和占有權
2.使用權
3.收益權
4.處分權
(三)所有權的取得
1.原始取得
2.繼受取得
(四)所有權的行使
1.所有人直接行使
2.所有人授權他人行使
(五)所有權的消滅
1.所有權消滅的原因
2.所有權消滅的后果
(六)所有權的種類
1.國家所有權
2.集體所有權
3.私人所有權
4.社會團體所有權考核要點:
了解:所有權的行使、所有權的消滅;理解:所有權的種類;掌握: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征、 所有權的取得、所有權的權能。
十五、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知識要點:
(一)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概念
(二)專有權
1.專有權的概念
2.專有權的客體
(三)共有權
1.共有權的概念
2.共有權的行使
3.法定共有的范圍
4.車位車庫的歸屬
(四)管理權
1.管理權的概念
2.管理規約
3.物業管理
(五)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1.業主大會
2.業主委員會考核要求:
了解:管理權;理解: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概念、專有權、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掌握:共有權。
十六、相鄰關系
知識要點:
(一)相鄰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相鄰關系的種類
1.因用水、排水產生的相鄰關系
2.因通行所產生的相鄰關系
3.因建筑、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管線所形成的相鄰關系
4.因通風、采光而產生的相鄰關系
5.因保護環境所產生的相鄰關系
6.因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等發生的相鄰關系
(三)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
1.依據法律、法規和習慣處理相鄰關系
2.團結互助、兼顧各方的利益
3.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4.公平合理
5.依法給予補償考核要求:
了解:相鄰關系的種類;理解:相鄰關系的原則;掌握:相鄰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十七、共有
知識要點:
(一)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二)按份共有
1.按份共有的概念
2.按份共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3.約定不明視為按份共有
(三)共同共有
1.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2.共同共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3.共同共有的形式
(四)因共有財產而產生的共同債務
(五)準占有
(六)共有財產的分割
1.共有財產分割的概念和原則
2.分割的方式
3.分割的效力考核要點:
了解:因共有財產而產生的共同債務、準共有、共有財產的分割;理解: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掌握: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十八、用益物權
知識要點:
(一)用益物權的概念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
1.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概念
2.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
3.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效力
4.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消滅
5.“四荒”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
1.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概念
2.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
3.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
4.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效力
5.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消滅
(四)宅基地使用權
1.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
2.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
3.宅基地使用權的效力
4.宅基地使用權的消滅
(五)地役權
1.地役權的概念
2.地役權的取得
3.地役權的效力
4.地役權的消滅考核要求:
了解: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理解:地役權;掌握:用益物權的概念、建設用地 使用權。
十九、擔保物權
知識要點:
(一)擔保物權的概念、特征、效力、消滅
(二)抵押權制度
1.抵押權的概念和種類
2.抵押權的設定
3.抵押權的登記
4.抵押權的效力
5.抵押權的實現
6.最高額抵押權的特別規定
7.浮動抵押權的特別規定
(三)質權制度
1.質權的概念和特征
2.動產質權
3.權利質權
(四)留置權制度
1.留置權的概念和特征
2.留置權的成立
3.留置權的效力
4.留置權的實現考核要求:
了解:留置權制度;理解:抵押權制度、質權制度;掌握:擔保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二十、占有
知識要點:
(一)占有的概念與功能
(二)占有的分類
1.有權占有和無權占有
2.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
3.直接占有和間接占有
4.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
5.自己占有和占有輔助
(三)占有的取得、變更和消滅
(四)占有的效力
1.占有的權利推定效力
2.占有的狀態推定效力
3.占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五)占有的保護
1.占有人的自力救濟
2.占有保護請求權
3.占有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考核要求:
了解:占有的概念和功能,占有的取得、變更和消滅;理解:占有的分類,占有的保護;掌 握:占有的效力。
二十一、債的概述
知識要點:
(一)債的概念和特征
(二)債的要素
1.債的主體
2.債的內容
3.債的客體
(三)債的發生原因
1.債的發生原因
2.合同之債
3.無因管理之債
4.不當得利之債
5.侵權行為之債
6.其他原因
(四)債的分類
1.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
2.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
3.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
4.特定之債與種類之債
5.財物之債與勞務之債
考核要求:
理解:債的分類;掌握:債的概念和特征、債的要素、債的發生原因。
二十二、債的履行
知識要點:
(一)債的履行的概念與分類
(二)債的適當履行
1.債的履行主體適當
2.債的履行標的適當
3.債的履行期限適當
4.債的履行地點適當
5.債的履行方式適當
(三)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1.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的概念
2.同時履行抗辯權
3.不安抗辯權
4.先履行抗辯權
考核要求:
了解:債的履行的概念與分類;理解:債的適當履行;掌握: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二十三、債的保全和擔保
知識要點:
(一)債的保全
1.債的保全的概念
2.債權人的代位權
3.債權人的撤銷權
(二)債的擔保
1.債的擔保的概念和特征
2.債的擔保的形式
3.保證
4.定金
考核要求:
理解:債的保全;掌握:債的擔保
二十四、債的轉移和消滅
知識要點:
(一)債的轉移
1.債的轉移的概念和特征
2.債的轉移的原因
3.債權讓與
4.債務承擔
5.債的擔保承受
(二)債的消滅
1.債的消滅的概念和原因
2.清償
3.低銷
4.提存
5.債務免除
6.解除合同
7.債務更新
8.雙方協議
9.混同
考核要求:
了解:債的轉移;理解:債的消滅
二十五、合同的基礎知識
知識要點: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與債的問題
(三)合同關系
(四)合同的分類
1.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
2.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
3.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
4.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
5.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和從合同考試要求:
了解:合同與債的問題、合同關系;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合同的分類
二十六、合同的訂立
知識要點: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二)要約
1.要約的概念和要件
2.要約邀請
3.要約的法律效力
4.要約失效
(三)承諾
1.承諾的概念和要件
2.確定承諾生效的標準
3.承諾的延遲和承諾撤回
4.關于確認書和合同的實際成立
5.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考核要求:
了解:合同的成立和要件;掌握:要約與承諾
二十七、合同的內容與形式
知識要點:
(一)合同的條款
1.提示性的合同條款
2.合同的主要條款
3.合同的普通條款
(二)合同權利與合同義務
1.合同權利
2.合同義務
(三)合同的形式
1.合同的形式的概念
2.口頭形式
3.書面形式
4.推定形式考核要求:
了解:合同的形式;理解:合同的條款;掌握:合同權利與合同義務
二十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知識要點:
(一)合同的變更
1.合同變更的概念
2.合同變更的條件
3.合同變更的效力
(二)合同解除概述
1.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2.合同解除的類型
(三)合同解除的條件
1.協議解除的條件
2.約定解除的條件
3.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延遲履行
5.拒絕履行
6.不完全履行
7.債務人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四)合同解除的程序
1.協議解除的程序
2.行使解除權的程序
3.法院或仲裁機構裁判的程序
(五)合同解除的效力
1.合同解除與溯及力
2.合同解除與恢復原狀
3.尚未履行的債務免除與不當得利返還
4.合同解除與賠償損失考核要求:
了解:合同變更的概念、條件和效力;理解:合同解除的概念、特征和類型;掌握:合同解 除的條件、合同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的效力。
二十九、合同分則
知識要點:
(一)買賣合同
1.買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及標的物
3.買賣合同的內容
4.買賣合同的效力
5.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風險負擔與利益承受
6.買賣合同的終止
7.互易合同的法律適用
8.特種買賣合同
(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的概念與特征
(三)贈與合同
1.贈與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贈與合同的效力
3.贈與合同的終止
(四)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借款合同的類型
(1)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概念、特征、內容、訂立、效力、終止
(2)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五)租賃合同
1.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租賃合同的標的物
3.租賃合同的分類
4.租賃合同的形式
5.租賃合同的效力
6.租賃合同的風險負擔
7.租賃合同的終止
8.租賃合同的更新
(六)融資租賃合同
1.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
3.融資租賃合同的終止
(七)承攬合同
1.承攬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承攬合同的種類
3.承攬合同與類似合同的區別
4.承攬合同的效力
5.承攬合同中的風險負擔
6.承攬合同的終止
(八)建設工程合同
1.建設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
3.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的訂立
4.建設工程合同的一般效力
5.建設勘察、設計合同
6.建設施工合同
7.建設監理合同
(九)運輸合同
1.運輸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運輸合同的分類
3.承運人在合同訂立中的強制性承諾義務
4.運輸合同的一般效力
5.客運合同
6.貨運合同
7.聯運合同
(十)技術合同
1.技術合同概述
(1)技術合同的概念、特征、原則、內容
(2)技術合同價款、報酬和使用費的支付
(3)技術成果相關權利的歸屬
(4)完成技術成果人的署名權和取得榮譽權
(5)技術合同無效的特別規定
2.技術開發合同
3.技術轉讓合同
4.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十一)保管合同
1.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保管合同的效力
(十二)倉儲合同
1.倉儲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倉儲合同的效力
3.倉儲合同的法律適用
(十三)委托合同
1.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委托合同的效力
3.委托合同的終止
(十四)行紀合同
1.行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行紀合同的效力
3.行紀合同的法律適用
(十五)居間合同
1.居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居間合同的效力考核要求:
了解: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理解: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掌握:買賣合同,借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
三十、不當得利之債
知識要點:
(一)不當得利的概念、構成要件和基本類型
(二)不當得利的效力考核要求:
理解:不當得利的效力;掌握:不當得利的概念、構成要件和基本類型
三十一、無因管理之債
知識要點:
(一)無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質
(二)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
1.為他人管理義務
2.有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
3.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
(三)無因管理的效力
1.管理人的義務
2.管理人的權利考核要求:
了解:無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質;理解:無因管理的效力;掌握: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
三十二、人身權概要
知識要點:
(一)人身權的概念和特征
(二)確立人身權法律制度的意義
(三)人身權的分類
1.人格權
2.身份權
考核要求:
了解:確立人身權法律制度的意義;理解:人身權的分類;掌握:人身權的概念和特征
三十三、具體人格權
知識要點:
(一)身體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二)生命權的概念、特征以及侵害生命權的損害事實
(三)健康權的概念和內容
(四)自由權的概念和內容
(五)隱私權的概念和內容
(六)姓名權的概念和內容
(七)名稱權的概念和內容
(八)肖像權的概念、內容及肖像權的合理使用
(九)名譽權的概念、侵犯名譽權的行為及損害后果
(十)榮譽權的概念與侵害榮譽權的行為考核要求:
理解:身體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生命權的概念、特征,健康權的概念與內容,自由權的概念和內容,隱私權的概念和內容,姓名權的概念和內容,名譽權的概念、侵犯名譽權的行 為及損害后果;掌握:肖像權的概念、內容及肖像權的合理使用。
三十四、繼承權概要
知識要點:
(一)繼承權的概念和特征
(二)中國繼承制度的性質和基本原則考核要求:
理解:繼承權的概念和特征,中國繼承制度的性質和基本原則。
三十五、法定繼承
知識要點:
(一)法定繼承及其適用范圍
1.法定繼承的概念和特征
2.法定繼承的適用范圍
(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
(三)代為繼承和轉繼承
1.代為繼承
2.轉繼承
3.代位繼承與轉繼承的區別
(四)法定應繼份
1.法定應繼份及其確定
2.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遺產問題考核要求:
了解:法定繼承及其適用范圍,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理解:法定應繼份;掌握:代為 繼承和轉繼承。
三十六、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
知識要點:
(一)遺囑繼承和遺囑自由
1.遺囑繼承的概念和特征
2.遺囑自由及其限制
(二)遺囑
1.遺囑的概念和特征
2.遺囑的有效要件
3.遺囑的形式
(三)遺囑的變更、撤銷和執行
1.遺囑的變更和撤銷
2.遺囑的執行
(四)遺贈
1.遺贈的概念
2.遺贈與遺囑繼承、贈與的區別
3.遺贈的法律效力
(五)遺贈撫養協議
1.遺贈扶養協議的概念
2.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
3.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
考核要求:
了解:遺囑繼承和遺囑自由、遺囑、遺贈;理解:遺囑撫養協議;掌握:遺囑的變更、撤銷 和執行。
三十七、繼承程序
知識要點:
(一)繼承的開始
1.繼承開始的時間
2.繼承開始的場所
3.繼承開始后的通知
(二)遺產的界定
1.遺產的概念和范圍
2.不構成遺產的權利和義務
3.確定遺產范圍的幾個問題
(1)遺產與夫妻或家庭共有財產
(2)遺產與承包經營的財產
(3)遺產與基于特定身份所享有的財產權利或財產
(4)遺產與撫恤金、保險金
(三)繼承權的接受、放棄和喪失
(四)遺產管理、分割和債務清償
(五)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的處理考核要求:
了解:繼承的開始、遺產的界定、繼承權的接受、放棄和喪失;理解:遺產管理、分割和債 務清償,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的處理
三十八、民事責任概要
知識要點:
(一)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責任與其他法律責任的區別
1.強制程度不同
2.責任性質不同
3.承擔方式不同
(三)民事責任的分類
1.合同責任與非合同責任
2.雙方責任與單方責任
3.共同責任與單獨責任
4.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考核要求:
理解: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責任與其他法律責任的區別、民事責任的分類
三十九、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
知識要點:
(一)締約過失責任
1.締約過失責任的概念
2.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
3.締約過失責任的內容
(二)違約責任
1.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2.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
3.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考核要求:
理解:締約過失責任的概念;掌握: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及內容,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歸責原則、免責事由。
四十、侵權責任
知識要點:
(一)侵權責任概要
1.侵權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2.侵權責任與侵權之債
3.侵權責任的優先性
4.侵權責任的法律調整
(二)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1.侵權責任構成要件的概念
2.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三)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1.侵權責任歸責原則的概念
2.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四)免責事由
1.受害人過錯
2.第三人過錯
3.不可抗力
4.正當防衛
5.緊急避險
6.受害人同意
(五)特殊主體的侵權責任
1.監護人的責任
2.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暫時喪失意識的責任
3.用人者的責任
4.個人勞動關系的責任
5.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責任
6.管理人或組織者的責任
7.教育機構的責任
(六)特殊侵權責任
1.特殊侵權責任的概念
2.產品責任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4.醫療損害責任
5.環境污染責任
6.高度危險責任
7.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8.物件損害責任
(七)共同侵權行為
1.共同侵權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2.共同侵權行為與共同危險行為、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犯
考核要求:
了解:侵權責任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的歸責原則、免責事由、特殊主體的侵權責任、特殊侵權責任、共同侵權行為。
四十一、民事責任的承擔
知識要點:
(一)民事責任競合概念、成立要件和法律效果
(二)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與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競合
(三)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考核要求:
理解: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掌握:民事責任競合概念、成立要件和法律效果,侵權損害賠 償責任與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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